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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发文不裁或少裁员企业可返还部分社保费

时间:2018-12-20 09:59

来源:长沙晚报作者:admin点击: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2月19日讯(记者 周小华 通讯员 叶飞艳)按规定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创业担保贷款最高申请额度由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困难高校毕业生,将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由800元/人提高至1500元/人……为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确保全省就业局势持续稳定,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湖南省人民政府近日印发了《湖南省进一步促进就业工作二十条措施》(简称“二十条”)。

据悉,“二十条”目标突出“稳”,主要着眼于当前湖南省稳就业工作需要;内容注重“实”,20条措施句句是实话,条条是“干货”;惠及对象“广”,涵盖了企业在岗职工、高校毕业生、贫困劳动力、下岗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基本惠及了全体劳动者;政策力度“大”,部分政策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提标;施策靶向“准”,坚持问题导向,逐一提出针对性对策措施;工作责任“明”,20条措施条条明确了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要求各部门分工负责、通力协作、形成合力。

不裁员或少裁员企业可返还部分社保费

“二十条”提出要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加大援企稳岗、金融财税支持力度,降低企业用工成本。按规定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未能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一次性补缴所有欠费后,可按条件申请享受上述返还政策。2018年10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深度贫困地区企业的稳岗补贴上限可提高至60%。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或按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50%的标准确定。困难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的,可采取协商薪酬、调整工时、轮岗轮休、在岗培训等措施,保留就业岗位,稳定劳动关系。充分发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作用,进一步加强创新创业金融服务,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支持创业就业。

按规定继续阶段性降低企业社会保险费率。根据湘南湘西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社会保险制度运行情况和基金收支水平,按规定在一定区间内确定示范区内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费率水平,在缴存住房公积金时,可在5%到当地规定的上限区间内确定缴存比例,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吸纳登记失业人员稳定就业1年以上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可给予1000元/人的一次性岗位补贴。

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加强培训优化就业

“二十条”明确,对正常运营1年以上并吸纳一定规模就业的初创企业、初次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按投入规模和带动就业人数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继续实施创业“双百资助工程”,每年重点支持100个优质初创企业、100个优质初创个体工商户,给予一次性奖补。实施创业载体建设“四个一”工程,2020年以前,重点打造10个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100个以上市县级创业孵化基地,年孵化1000家以上的企业,新增10000个,扩大创业担保贷款对象,农村自主创业的农民可纳入支持范围。

在加强培训方面,“二十条”提出,对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参保职工,给予技能提升补贴。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补贴申领条件由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放宽至参保1年以上。2020年12月31日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简称贫困劳动力)可免费参加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并按每天20元发给生活费补贴。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培训期间按不超过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再给予生活费补贴。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围绕湖南省20个工业新兴产业链,按计划推行“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

抓好高校毕业生、贫困劳动力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

“二十条”提出,对符合条件的困难高校毕业生,将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由800元/人提高至1500元/人。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三年3万名青年见习计划,将社会组织纳入就业见习基地范围,就业见习补贴范围由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扩展至16-24岁失业青年,见习期由6—12个月调整为3—12个月,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基地就业见习补贴,留用率高于50%的,补贴标准提高至最低工资标准的120%。

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贫困劳动力通过有组织劳务输出转移到户籍所在县以外就业并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按3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深度贫困地区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最低工资标准的85%上调至90%。对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下岗失业人员,给予临时生活补助。全面梳理公益性岗位,按规定将新增和腾退的公益性岗位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重点安排大龄失业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人员,贫困地区可优先安置贫困劳动力。

同时,“二十条”提出,要加强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和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并做好重点企业用工服务。推动公共服务向下延伸,实施基层平台5年提升计划,到2023年全面完成基层平台标准化建设。完善全省公共就业信息服务平台,打造“湖南就业地图”,实现公共就业服务数字化、智能化。鼓励各地购买就业创业服务成果,推进公共就业服务多元化、专业化、特色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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